全过程人民民主,浙江如何创新?|之江策
导读
如何理解尤其结合中国各地的实践加以深刻地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本研究提出要将三者有机统一论上升到治国理政的基本原理,从治国理政基本原理角度加以理解。道理在于,自古以来东西方的先哲们都讨论过如何治国理政、治国理政的理想态。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治理都会涉及到政党、人(选)民与法律三者关系,是所有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需要面对与处理的,中国的实践有助于推进人类社会构建一个更加合理与良性的党、民、法三者的关系模式。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治国理政的基本原理可以归纳为:以人民为中心是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推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决定治国理政成效。而三者有机统一论有三重逻辑:历史逻辑(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理论逻辑(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安排)和实践逻辑(有机统一,体现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践之中)。纵览中国之治,三者有机统一于伟大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而在浙江,“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
成果要报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立意是十分清楚的: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二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三是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本研究旨在从学理上论证三者的统一性,并在此基础上,对于浙江人大在三者有机统一上守正创新的实践与经验作出归纳。其中一个首要问题,是三者有机统一的定位问题,立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应该视三者有机统一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原理,上升到这个高度加以认识,这在以往的研究中是关注不够的。
三者有机统一的定位:治国理政的基本原理
三者有机统一论当然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基本经验,也是中国民主政治区别于西方国家的重要特征,但是,我们更应该认识到,三者有机统一论是中国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中国之治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条重要经验就在于,中国共产党立足本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确立了一套基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制度的国家治理体系,并在此之上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可以将三者有机统一论上升到治国理政的基本原理。自古以来东西方的先哲们都讨论过如何治国理政、治国理政的理想态。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治理都会涉及到政党、人(选)民与法律三者关系,是所有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需要面对与处理的,不只是个别国家存在的问题,只是存在处理方式与结果的差异。因此,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处理经验与选取的路径对于其他国家有借鉴意义。中国的实践有助于推进人类社会构建一个更加合理与良性的党、民、法三者的关系模式。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治国理政的基本原理可以归纳为:以人民为中心是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推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决定治国理政成效。
三者有机统一的逻辑与实践命题
所谓“有机”,即事物的内在联系,是指事物构成的各部分互相关连,具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
(一)三者有机统一的认识发展
在改革开放以前, 我们也十分重视党、民、法各自的作用。改革开放40多年来, 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积极探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 逐步明确了“三者有机统一”的内在关系逻辑。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联系作出了初步论述, 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2003年7月, 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 把“如何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中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的重大课题”之一;自党的十五大以来, 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已然成为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法则。然而, 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安排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如何体现和实现“三者有机统一”, 仍然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明晰。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从制度安排的高度给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精准定位。先是在2014年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在中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后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重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明确地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定位为“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这是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这一定位不仅深刻阐明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系, 同时也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
(二)三者有机统一的三重逻辑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有机统一论”的历史逻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光辉历程证明,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深刻总结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有机统一论”的理论逻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核心本质。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也是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
“有机统一论”的实践逻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践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自2015 年起,习近平总书记每年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这已经成为党中央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陆续出台了有关党领导立法工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意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文件。
(三)三者有机统一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经典阐释、升华完善,直击并超越了“非全过程民主”缺陷,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覆盖。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制度体系。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村务、厂务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保障群众近距离便捷性监督,让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在实处。
“票决制”:三者有机统一论中浙江经验的典型案例
票决制是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平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差额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票决制最早于2008年在宁海县两个乡镇探索实行,随后该县在乡镇一级全部推开,2012年起在县本级实施,浙江省内不少地方也借鉴实行。2017年,浙江省委、省人大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文件,全面推行票决制工作。至2018年6月,浙江11个设区市、89个县(市、区)、907个乡镇人代会上都实施了票决制,实现市县乡层面全覆盖,票决通过项目6575个,累计投资额达3332亿元,“盆景”已经成为亮丽的“风景”。
推进三者有机统一的重点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一个宏大系统工程。重点在两个方面。第一,制度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为此,首先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任和立法制度,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制定反映人民心声的良法。其次,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第二,法治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于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实施方式、目标设定和实践路径做出了明确界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基层的实践表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坚持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作用,必须不断创新载体、优化平台、拓宽渠道,与时俱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实践创新和深化落实。票决制正是承载着这样的功能,把三者有机统一于基层民主政治实践,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课题委托单位:2021年度浙江省人大研究室课题
课题组成员:郎友兴(浙江大学)、徐东涛(浙江省委党校)、薛晓婧(浙江工业大学)、张震(浙江省委党校)
简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立意是十分清楚的: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二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三是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本研究旨在从学理上论证三者的统一性,并在此基础上,对于浙江人大在三者有机统一上守正创新的实践与经验作出归纳。
贡献:提出将三者有机统一上升到治国理政的基本原理加以理解,并且阐述了三者有机统一的三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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